瀏覽單個文章
lucses
*停權中*
 
lucs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引用:
作者botdf
收費真是德政, 可惜收的太便宜了, 應該計時收費才合理



請問您騎車嗎?

請問您將來會因為此一政策而付出費用嗎?

如果以上兩者皆有

那能在問您會因此每月付出多少費用呢?

我們每天在騎車的 就算一天繳一次 一個月也要六百 依來回而計 或許就要一千二了

請問您覺得這個費用對機車族很公平嗎?

或許您覺得何不坐公車或捷運呢?

如果是住在台北市郊 沒有捷運的地方呢?

付出費用我覺得合理 但是我們今天已經繳稅 且依照中華民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來使用道路權益 違反的時候我們也依法繳納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 台北市政府又有何權力要求我們去付出這種費用?
或許您說汽車停靠路邊須繳費 那我想請問為何機車不能上高速公路呢?

如果再這個基礎上要尋求公平 就請馬英九市長再度考量這整個環境
而不是用費用的方式來逼迫市民離開台北市好嗎
舊 2004-12-04, 01:39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cse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