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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hoy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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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hoya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修卡軍團
文章: 178
前一陣子汽車停車在停車場不負責保管的責任
但經過一陣討論後停車場停車需負則保管的責任
那現在台北市停機車收費也會負責嗎
假如負責保管機車的話
我想大家都會樂意付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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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當改造人,先來加入戰鬥員吧
"若要人前顯貴,先要人後受罪"!!! 咿~~~~~~

不到長城非好漢
舊 2004-12-04, 08:2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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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hoy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