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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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iss ymir
3.工作只拿零頭是事實,但別忽略一但公司出現虧損,所有債務也是由老闆承擔
員工連零頭債務都不需負責,薪水還是照領
所以很多人愛當老闆是只看見好的一面,卻忽略了無數倒閉消失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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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不好意思喔,小弟還是對您的論點有些意見...
理論上員工不用負擔虧損是沒錯啦!不過責任卻是共同承擔的呀...
舉例: (當然這是很糟的情況)
虧損 --> 經營困難 --> 想辦法增加收入 (通常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有成效)
--> 減少員工薪資與人數 (被裁員減薪活該倒楣?)
--> 整體競爭力下降 --> 繼續虧損 --> 惡性倒閉,捲款潛逃
--> 結果最倒楣的還是員工
因為,正常情況下老闆除了賠掉資金外,最糟的情況是身負巨額債款。
但是,員工除了領不到薪資外,卻還因為忽然間公司倒了而失業,員工何辜?
老闆負責決策與經營,若是成功所得到的利潤將會非常豐碩,若是失敗而賠掉資金與公司是可以預期的風險。
但是成功了員工沒有獲得利潤,失敗了員工卻必須面對突來的失業與生活壓力,難道是員工咎由自取嗎?怪員工沒有跟對老闆?怪員工進錯公司?怪員工沒有及早發現問題?小弟以為這樣說有失公允。
原本的法令就是為了避免類似的狀況,而訂立資遣與退休的制度,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在更是名正言順的變更修改,這難道不就是資方干預的預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