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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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ungle
若果真如你所說的,花了一堆時間還生不出東西,那這家公司的稽核不是廢了就是在摸魚
現在我任職的公司,說不上是響噹噹的公司,可是工作性質和所謂的高科技研發人員差不
多都是加不完的班?
為何加班?誰不想回家陪小孩、散散心?還不就是公司要一直壓縮發展時程,本來正常工
時要一個月,給你壓到二星期,又不補人力,你說要如何做?就是加班了
真的要套用責任制,那應該是用在決策人員,而不是第一線的研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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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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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iss ymir
......(恕刪)......
但研發人員如果採計時制,混了一個月成果是0,請這人的效用完全沒達到
這樣還領薪,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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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網兄,討論的是兩個問題吧?前者是公司內部制度問題,後者是員工工作方式的問題。
雖然說是兩個問題,但是早就糾結在一起了...
小弟贊成研發應該是責任制,但是公司研發人員的人數與研發時效的問題,好像都無法達成共識,資方的立場是人愈少愈好,速度愈快愈好,而員工的立場是人愈多愈好,時間愈長愈好。
不過實際上的情形又不是全然責任制,所以上下班要打卡計時、加班沒有加班費、研發時間不斷縮短,試問有多少員工受得了?老闆都會說:沒關係呀!你不作有人搶著要作...
小弟以為這裡的問題是雙方都不肯各退一步,只想著自己好過不要吃虧而已,結果就變成互相就問題推來推去的惡性循環;老闆不斷壓縮研發時間,員工不斷混水摸魚...
因此現在的徵人都是找相關科系,而且要有經驗,相信過一陣子這批人也會跑掉,然後又要重找,因此企業現在是連教育訓練都省了,這種情形員工哪來的忠誠度?公司員工流動率過大在老闆眼中大概不是問題吧?那再過幾年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