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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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wiss ymir
如果完全以工時來計薪,不以東西有沒有做出來
那長久下來最後勢必成了拖時間等下班的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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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真如你所說的,花了一堆時間還生不出東西,那這家公司的稽核不是廢了就是在摸魚
現在我任職的公司,說不上是響噹噹的公司,可是工作性質和所謂的高科技研發人員差不
多都是加不完的班?
為何加班?誰不想回家陪小孩、散散心?還不就是公司要一直壓縮發展時程,本來正常工
時要一個月,給你壓到二星期,又不補人力,你說要如何做?就是加班了
真的要套用責任制,那應該是用在決策人員,而不是第一線的研發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