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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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ne_X
第一點
這只是描述吃公司飯月入數萬:正常休假休息
及搞網拍月入數十萬:可能沒的休息或休息時間極少
其中之間的差別
你可以去看看搞網拍賣家的要月入數十萬的服務素質
不是一般人受的了的
你不滿意月入數萬,自己有能力有通路要去搞,也沒人可以阻止妳
正如你所說的,這都是你家的事情
第二怎麼定義"收你的是應該的"
政府的稅收與土匪強劫有何差別;兩者都會做相同的事情
差別在哪裡?
前者是維持法律的法酬,後者是只要錢的暴力血酬
四百年前在台灣海峽佔據的海賊對漁民的保護
說真的別說明朝連現今的政府都比下去
只要繳保護費,保證絕不受劫掠
要是受到海賊刦掠海賊還會賠償並對犯禁的海賊作出嚴厲懲罰
此時交給海賊的保護費可視作維持海峽秩序的法酬
相較下當時的明朝收漁民的稅又無力維持海峽的秩序
不繳又會受到懲罰....這種稅收只是只要錢的暴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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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做工地工人 一個月賺兩三萬 每天要挑磚頭 一個月可能休不到兩天 還得有高生命風險
所以政府課我稅是不應該的?
你的邏輯講不通喔
再來
如果你覺得政府保護你不力 所以不交稅
哪很好
以後一切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您的權利
請不要主張您可以享有
您拿海盜來比
請問您的生活 您的財產 您的教育醫療是由海盜來管理的嗎?
這個邏輯我更搞不通
我在您的發言中僅僅得到
政府對網路拍賣課稅是不應該的
再請教您
政府該保障網路拍賣的哪種權益?
如果您說政府收稅就該提供相對權益保護
那革命這個辭就不該出現在語文中了
課稅法規也是產官學界定出來的
您所投的票 其中就有支持這些人的份
還有
您說[政府的稅收與土匪強劫有何差別;兩者都會做相同的事情
差別在哪裡?
前者是維持法律的法酬,後者是只要錢的暴力血酬]
這哪裡有法酬的意義?
收稅是為了維持國家機器的運作 難道您所謂的法酬 僅僅是保護人民嗎? 那您的保護 又是保護什麼呢? 是人身 財產 教育 還是僅僅不願意拿錢給政府呢?
跟法酬哪裡有關?
不然今天政府不要收稅 中華民國憲法廢置 公家機關通通關閉
警察通通開除 這樣如何?
請分辨一下必要的惡&高成本的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