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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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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Stone_X
人民有繳稅的義務
國家政府同時也要提供保障人民權益才能成立

不然對所有的貪官庸吏豈不是太仁慈了
隨便通過幾個課稅律法,全民只能任當羊羔的份

看了這麼多我還是不瞭解大大所說的「保障人民權益才能成立」中的權益是指啥
是指雙方公平合理的交易機制
還是保障買賣雙方購物權益之機制嗎?
如果是上述那兩項的的話
以現行的法令都可以獲得保護(消保法....等)
何來沒有保障人民權益之說....
另外大大所說之說
們用的網路不是政府免費提供的,也不是政府單獨占有的
網路是世界性共有的,就政府佔有的部份
我們對網路已經對ISP付費,ISP給政府徵稅
我們網路硬體上對政府的法酬義務已經盡了
再對此理由課稅跟對公海上船隻課稅一樣無理
那不上網拍的人ISP或其它費用能因此降低嗎

那換成一般商家不是可以說我們已經向國家繳了地價稅房屋稅
店面也是自己買下來的
為何我們還要向政府繳交營業稅勒?
況且我們付費給ISP是向ISP買上網之服務
ISP繳稅給政府
是因為ISP向我們收費所以要向政府繳營業用稅
並非我們直接繳稅給政府
別將2者搞混....

另外大大所說之
已使用新台幣作為收稅理由更離譜了
我在墨西哥使用美金交易是否要向美國交稅
我在台灣使用美金交易是否就能不被台灣政府課稅
哪種貨幣的使用並不具課稅的必要性

以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
我國的賦稅制度為屬地制
所以不管你用的是何種貨幣 今天你是在中華民國領土上賺到的錢都要繳稅
除非大大有本事去搞個位於國外的個人帳戶.......

至於國外對網路交易課稅的情況可參考下面的新聞
歐盟電子商務 七月起擴大課稅
http://www.epochtimes.com/b5/3/6/24/n332871.htm
以下節錄一段
網路拍賣網站eBay打算當每次賣家為列入拍賣目錄而付費時,便能計稅與匯稅至適當的政府機關。
該公司發言人拒絕評論此一方式是否有實行上的困難,但稅務專家指出,此一系統可能維持不易,因為歐盟各國對稅法的細節部分可能有不同的解讀。網路公司主管與分析師指出,他們預期會有一些企業故意忽視新稅制,包括色情業與那些不重視歐洲市場的民營企業,這些公司也算準歐盟不可能會為這一點稅金而跨海訴諸法律行動。
儘管如此,像eBay這樣選擇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的公司,都可能會被迫面臨需求大跌的問題。eBay發言人裴斯葛洛夫說,新稅制將增加該公司歐洲用戶的成本,而這些成本可能會降低他們在eBay網站上的買賣活動,進而對eBay的國際業務構成負面影響。不過新稅制可能還是不會阻止美國網路公司進軍歐洲市場,而且隨著歐洲的線上用戶於去年超越美國,明年更將增加至二億二千一百萬人,領先美國與加拿大合計的一億九千六百萬人,歐洲推出這項新稅制顯然是考慮到歐洲市場對外國網路公司的重要性。
 
舊 2004-11-25, 01:22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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