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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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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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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鐵人
謝謝 glenn 大大的指點 !
原來****信軟體這麼強,愛用那個帳號就用那個,
而且連登入都不用!,害的我以為郵件帳號和密碼被盜了。
那小的有一個疑問,
如果真的它愛用那個就用那個
那以後政府開始罰****信(昨天新聞報說可能明年開始)
那不就變成我要被罰了?
該如何自保呢?(或舉證說****信不是我發的而是帳號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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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可以隨便填,如果以from當作求償或是罰款的依據,是會鬧出大笑話的.
我想應該制定的相關人士不會不清楚這點吧?
一般應該都是看header內的IP,或是廣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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