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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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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_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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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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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噢.... 關於分割回覆這點我道歉
至於大大所說的管制能力
請問目前政府對一般賣場有做任何的管制嗎?
只要你有營業證、場地符合消防安規不是做非法的買賣 政府通常不會在管其他的事吧
而且今天並不是要收管理費 而是要針對「在網路上做經常性買賣的人課徵營業稅」
大大八成是把「營業稅」跟「管理費」搞混了吧....

至於把營業稅轉嫁到買家手中 這點一般的商家幾百年前就在做了

關於風險 如果賣方是要走大大所說的「中盤商」路線 那其風險當然也要自負
世界上並沒有毫無風險就能賺錢的買賣
你既然想以中間人的身份轉手賺一筆那必定要自行承擔其中的風險
這個風險並不是政府要負責幫你承擔的....


現實賣場出問題
店家可以把不付費的客人送給警局處理
得不到滿意品質的客人也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獲得裁決

這是所謂的政府為何能收交易秩序維護力的法酬 [不是你想的那種管理費]

網拍做得到嗎?
尤其對付本來就以詐欺為目的人?
資料是假的,戶頭是國外銀行的,屁股一拍連個人影都找不到,錢大概也回不來了

政府有有效能力管制嗎?
連管理辦法都還沒出來就想著要收稅了,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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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一個作家叫剽竊,偷竊一堆作家叫作研究………

【悲劇之誕生】尼采著...........有字天書,努力K懂中
舊 2004-11-24, 01:58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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