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tone_X
Elros請不要切成一段一段.....@_@[很不禮貌]
非不非法只是當地國家願不願意接受的問題 [沒有絕對性]
美國允許槍枝買賣,民營賭場
當然許可合法的情況下也對其課稅
既使要收稅也要有管制秩序能力的人才有資格收稅
不是一個管制力幾乎沒有的個人或團體喊一句我要課稅
大家就有義務向他納稅
錢照收,出問題有沒有能力收爛攤子,這一點很重要
賣家方面風險方面玩法很多,絕不是問題
兩面手法買某物也賣某物,價格一樣,自己的買家匯款給自己的賣家
之後.....很簡單,卻又很難防
相同的對網拍買家也不公平,因為賣方只要將稅金轉嫁給買方就好了
買家卻可能面臨求償無門的下場
管制方法我要是想的出來,我開家管制公司來收服務費[變相課稅]就好了
相信有很多人會很樂意,幹麻給政府賺
|
噢.... 關於分割回覆這點我道歉
至於大大所說的管制能力
請問目前政府對一般賣場有做任何的管制嗎?
只要你有營業證、場地符合消防安規不是做非法的買賣 政府通常不會在管其他的事吧
而且今天並不是要收管理費 而是要針對「在網路上做經常性買賣的人課徵營業稅」
大大八成是把「營業稅」跟「管理費」搞混了吧....
舉例來說:大大有到過一些對外出租攤位的賣場把
請問在裡面承租攤位的商家能夠對政府說「你又沒來維護、管理這個賣場的秩序,我為何要向你繳稅」嗎?
只要把「對外出租攤位的賣場」轉為「提供網拍服務的機構」、「承租攤位的商家」轉為「在拍賣網經常性銷售物品的賣家」應該不難瞭解其對網拍課稅的正當性吧....
至於把營業稅轉嫁到買家手中 這點一般的商家幾百年前就在做了
關於風險 如果賣方是要走大大所說的「中盤商」路線 那其風險當然也要自負
世界上並沒有毫無風險就能賺錢的買賣
你既然想以中間人的身份轉手賺一筆那必定要自行承擔其中的風險
這個風險並不是政府要負責幫你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