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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受騙,吃悶虧的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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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65
引用:
作者
stardog
前文已經有說過7日內的這項規定 只適用於沒有見過商品實物的交易行為
若是商品有瑕疵 60天的追溯期
另~~你去那邊買東西不含稅人家還開收據給你啊?
那不是給自己找麻煩 擺明告訴政府我逃漏稅?
當然不是說 那種店家就作的對啦 提醒大家保護自己的權益是很好
可是小弟不認為您的作法普遍可行性高
收據又不是發票,開收據跟政府會不會知道你逃漏稅無關。
2004-11-20, 03: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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