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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maly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406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我是覺得應該推動改良式的勞改隊

像那些欠罰單欠到十幾萬不繳的、長期路霸的、亂發廣告信的、飆車的、討債的、搖頭的、欠稅的
.....等等
中型到輕型的這種罪犯,人數又多

全部編入勞動隊,不留前科;刑期4個月到3年不等

通通拉到山上去造橋鋪路,反正很多原住民整天抱怨路怎樣的那種地方發包又不划算,剛好這種免錢人力可以運用
或是找塊地蓋國宅做建築工,等蓋好的房子人力成本為0想必售價又更低了吧

總之社會上一定有做不完的粗工,又省成本又有懲罰效果又解決社會需求,一魚三吃
不然有些欠罰單或欠稅到後面皮了你根本拿他沒輒
沒有懲罰效果
就用勞力來償還吧


這個我雙手贊成﹐而且要男女平等。
舊 2004-11-19, 10:4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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