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打擊 打擊 打擊
更大的打擊是 這篇從2002-06-21, 08:01 PM 到現在~
如果是我喔~~我我沒本錢奉養兩位小孩 我會放棄 是真的
因為他們有權利選擇更好的家庭~
至於 真心愛一個人這個喔~看個人
有時候現實面也是要考慮的
當初18歲 認識一個大我三歲的女生
他的背景超複雜 來自家暴家庭
也是逃離錢男友的魔掌出來自己生活才認識的
還有家中有幾十萬的貸款(當時我才18歲= =)
這些可是認識她一個星期他自己說的,說我對他太好(因為在追他咩)
他自己說:我沒有你想的這麼好,所以不想害你(講一講自己也哭了>"<)
我當下遲疑了一下,也不知道該說啥。
唉~現實才是真實的~
看到這篇之後 又讓我想起了這件事情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