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xTran
原來你是在意這個喔...
我覺得"曾經懷過別人的孩子"跟"曾經墮胎"也是不同程度的問題。
墮胎是會傷害到母體以後受孕的能力,而懷了別人孩子然後有生下來反而不會傷害...
你應該想清楚你在意的是哪個層次的問題...
如果僅是就"懷過別人的孩子"的部分,那跟對方墮過胎的考量反而又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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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說的是很有道理的,但有道理歸有道理,還是改變不了自私的事實
會介意曾經墮胎的話,那麼在發行性行為之前,為何沒有想到,萬一懷孕怎麼辨?結婚?萬一對方不想呢?
對樓主來說,將心比心,對方當年懷孕,如果她選擇結婚?那她現在就遇不到你了,如果她選擇當未婚媽媽,那你就要帶個拖油餅跟她交往,那跟你現在會介意的事相比,也好不到那去,如果她選擇墮胎,那我請你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如果換成是許多年前的你,沒有能力結婚的你,你會怎麼選擇?
我認為介意是人性本能,這是勉強不來的,但重點是有沒有在意,我認為樓主已經發生婚前性行為的話,跟本沒有資格去在意這種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