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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賣房子收訂金之後,不想賣了,有什麼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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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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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venex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答,原來是規定在民法的249條,因小弟是自售,
所以這樣大概最多就要還他們20000元,還好還沒簽約,反悔都還來的及~~
那小弟再請教一個問題,通常買賣房子是買方還是賣方找代書呢??
通常是買方找代書。
2004-11-11, 08:0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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