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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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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人打一個好手好腳的就已經很過份了,現在是連智障還有他媽媽都打,這些人應該被抓去給部隊練刺槍術啦!!!以前我們國中也有特教班,裡面也有一個"老大"每天站在門口找人打架,但是那些大尾的聽到也沒跟他打,因為沒必要對智障認真。所以六人不是唬爛就是本身也是智障(同類)。
不過把這些人關到少年監獄給人"關照"好像也沒什麼用,因為現在少年犯很多都是幹了類似事件才被關。他們進去後可能還會戶相炫耀誰打了老人,誰打了乞丐,或是我們多少人打一個。
再這樣下去可能某些地方就會開始有私刑了,嘿嘿嘿~~~~
舊 2004-11-10, 10:5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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