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來,性病還被蠻多人討論的,不過其中錯誤的觀念很多!
台北市性病防治所的網站做的相當不錯,還一知半解的人請去進修一下:
http://163.29.40.76/sex/sex01index.asp#XxNoChg
在此先剪貼一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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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病的定義
1.狹義的定義:必須經由性行為才得以傳染的病。例如梅毒、淋病、披衣菌尿道炎、菜花、軟下疳、及愛滋病等。性行為是最主要傳染途徑。
2.廣義的定義:可以經由性行為傳染的病。例如B型肝炎、CMV
病毒感染等。性行為只是眾多傳染途徑之一。
※一般觀念中所認定的性病多是指狹義的性病而言。
二、性病的特性
性病病原菌都非常的嬌嫩,必須經由性行為這種潮濕粘膜的緊密接觸才得以傳染。使得性病在臨床上出現三個重要特性:
1、性病很不容易傳染:性病病原菌由於太過嬌嫩,一離開人體就必須馬上進入潮濕的粘膜方可存活。因此唯有****方可感染,接吻、擁抱、愛撫都不會,更遑論只是接觸到浴巾或馬桶。即使如此,一般與性病病患從事一次性行為約只有20-30%的得病率,愛滋病更低,只有5%。
2、性病很不容易診斷:性病病原菌一離開人體很快就會死亡,要想在體外培養出病原菌是相當困難的。
3、性病很容易治療:性病病原菌都非常脆弱,因此很容易治療。目前除了病毒引起的性病外,對所有細菌、黴菌、或寄生蟲引起的性病,CDC均建議以單一劑量治療,都有將近100%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