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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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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lros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
第七條 (各項報表之備查)   發行機構應於每月終了,將公益彩券發行情形作成營業報告書,併同損益表、獎金支出情形、盈餘分配表及銷管費用明細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之查核)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或令發行機構派員,查核辦理彩券發行、銷售事宜之機構及經銷商之業務財務有關資料,或令其於限期內提報有關資料。

要查當然可以
目前只能由主管機關來主動偵察
不過就如我上面所說的除非主管機關真得查出北銀有舞弊的嫌疑
不然詳細的調查結果一般民眾是不會知道的.....


謝謝你詳細的解釋!!
不過我不知道,這樣牽涉到相當巨額金錢的遊戲,只有這樣的監督辦法,是不是過於草率和不負責,是不是不夠透明,是不是能稱之為所謂的黑箱作業,是不是能發生在我們這稱為民主進步的地方上?
舊 2004-11-05, 01:51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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