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eff Chen
 回應clover0480兄言;
2) 打壓(同性戀必有罪)
ANS: 聖經的說法是"把順性當逆性用";意思是說男女交合是"順性"(嗯...都懂吧?  ),同性戀者則是..."逆性"(也懂吧?  )
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但是同情同性戀者,因為那是一種心理病(有興趣請翻一下相關心理文獻) 舉個生活例子吧,美國,美國部份州是同性戀婚姻合法的對吧?他們的保障人權、民主自由風真是天下第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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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利未記20章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聖經上如此記載.......而且是耶和華親口說的.....雖然現代的觀念在變.....但恐怕有些基督徒並不如此認為,即使在美國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