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所提的跟陳進興又是兩碼子事了, 不是我不懂, 是你沒有明確說出重點吧
就因為怕罪犯會強姦殺人, 所以強姦者我們就要給他們機會? 以你的說法, 那麼新加坡
人去噴漆時可能會順便強姦, 因為反正都是受鞭刑, 所以沒差嗎? 為了怕受到鞭刑所以
被人看到還會順便殺人滅口? 我知道我舉的例很誇張, 可是新加坡的治安跟台灣相比是
不是差很多呢? 有因為重罰就導致更亂嗎? 陳進興是aug0123兄舉出來的例子, 難道怕
他會強姦殺人所以只好讓他假釋出獄只強姦就好? 當然每種人有每種人的處理方式, 可
是以台灣目前這麼亂的治安跟一堆未解決的亂像, 政府根本沒有良好的配套, 所以強姦
罪現在已不算什麼, 頂多關個幾年就又出來了, 可是當事人呢? 一輩子無法忘記, 雖然
說被殺比強姦還嚴重, 不過對很多女生來說可能寧願死也不願意被強姦吧
另外針對你的說法, 我在想是不是初犯處鞭刑, 再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