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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hu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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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294
能不能把對方的話錄下來,告他恐嚇阿(...你不陪我10萬的話,我就告你...)

還有,醫藥費等等應該要先有醫院的收據等證物證明吧。得了憂鬱症,應該有醫師開的証明,才能被採信

對方撞上你的時候,有沒有先打方向燈啊?如果沒有的話,你的勝算較大。
     
      
舊 2004-11-02, 08:3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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