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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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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l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鬼畜道之路
文章: 1,795
引用:
作者jeff641125
我想其他人應該是被嚇到~~不然就是被其他飆仔包圍下不了車~~
所以沒法救朋友~~
不過那位大哥也滿奇怪的~~待在車裡就好了阿~~不下車應該就沒事吧~~
要不然撞開前後直接開走也可以阿~~既然對方不友善~何必跟他客氣~~
然後就開到警局前停車,至少飆仔不敢在警察面前逞兇吧~~
不過車上不管怎樣還是放隻電擊棒之類的東西吧~~防人之心不可無阿~~

撞下去就換成被害者被告
撞人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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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用被聯想搞爛的thinkpad!
舊 2004-10-31, 03:5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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