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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Reich 唐
2.****在台灣是犯法的,所以沒有同意不同意的問題。

所以只要援交不犯法,或者說台灣成立合法的紅燈區而且您認為只是個器官,
女友去援交您是接受的可以這麼解釋囉。
那麼小弟向您致上最高的敬意,女友過去和曾和男友發生關係,我能接受,畢竟
這含有愛情的成分,但假如她是去援交,抱歉我沒辦法。
舊 2004-10-29, 03:24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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