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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y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美洲
文章: 362
引用:
作者tsk
您說的很好..條條是理..
我非常認同..
說愛情是"促成婚姻"的一個"因素",確實比較適當..
我一開始發文時也覺得"基礎"兩個字下得不好..
總覺得有人會因此回我文..
可是就是懶得回去改..
本來還想寫[戀愛結婚才是王道]...呵呵

對我這種愛情至上的人而言..
觀念上還是無法認同金錢換來的婚姻(包括性)..
也許我太完美主義了..


不過現在的"愛情"多半也有金錢成分參雜其中。
和娶外籍新娘比起來,就好比一個是分期付款,一個是一次付清,
想要有像瓊瑤小說或日劇裡的愛情?那有得找了∼
舊 2004-10-26, 01:50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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