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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x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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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X魚的故鄉
文章: 571
從頭到尾看完了~看得好累
不過小弟是完全支持paris兄的看法…
小弟從頭到尾看不出來paris兄有任何「指責」苦主的意味~
只不過是「提醒」罷了,而魚兄未免太小題大作?
不過另開個主題來爭辯的話,可能會引來私議

說實在的,在網路討論區中真的存在太多的「錯別字」
而某些族群就會因此和其他人爭辯「有差嗎?」、「看得懂就好啦」
諸如此類的字眼…這和長久以來所一直存在的注音文文化有異曲同工之妙~
小弟一直覺得奇怪的是,某些人在打字的「過程」中,看到自已打了「錯字」不會
想立刻改正過來嗎? 還是真的不知道這個字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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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10-26, 01:27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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