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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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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基本上
你拿重度殘障人士跟一般人做比對
基本上已經犯了邏輯比對的錯誤
做實驗不是有說
實驗組跟對照組
只能有一點不同
你若要拿我國元首夫人跟其他人做比較
應該是也要選擇跟她同是重殘的人
而不是拿來跟一般人比較

你舉的例子
就像拿一台撞爛的車子(還能跑) 跟 全新或性能良好的保持捷比加速
這樣有意義嗎?

還有拿一國的元首夫人做調侃
並不厚道~~

舊 2004-10-24, 01:0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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