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dxseva兄:
您沒抓到重點喔~
您所提到的文法,小弟可是從來沒有任何意見,
您有仔細看全文嗎?那是FOOLKID兄指出我的文法不佳,而我也欣然接受了啊!(請參閱96,98樓)
至於標點符號,只是針對紅鯡魚兄不使用標點符號而將文章不必要拉長而已,除此之外,我從未糾正過任何人,請明察!
前面已提過,些許錯字,我並不以為意,為何您們都看不懂我的意思呢?
重點在哪裡?
重點在於發言不願用點心去選字,明知打了會是錯字,還是偷懶,這才是重點…..
您這篇很負責地選字也表達出您的意思,當然不是我所謂的那些人,
但是既然您的PS提到了,那我就說吧,
您文中“看得懂”誤植為”看的懂”,希望因我的提醒,您能有收穫!
PS: 哎!magidxseva兄,恐怕”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糾正您,又要害我被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