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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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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adoo
如果 花一億 可以減低 再犯案率 10% (等同防止犯罪) 那我會支持
畢竟那一億 是受刑人的基金

我的意見只有一個
那就是 花在該花的 就該花
花在不該花的 就不該花

政府應該有能力 去判斷什麼該花
什麼不該花

也應該制定 當花了不該花的錢的時候 要怎逞罰



6000多億那筆要怎麼解釋?
     
      
舊 2004-10-21, 02:35 PM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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