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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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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3
引用:
作者紅鯡魚
做事要看情況
樓主已經說過他受重傷了
打字當然會出問題
何必那麼挑剔和自我中心
說難聽一點吧
你是誰大家都不知道
也沒人有必要去聽你訓話
或許你是通緝犯也說不定
然後上網大放厥詞?
在網路上甚至生活中不用如此高姿態要求對待他人
先修身吧


+100

在網路上那麼會教訓人
花那麼多時間打字 指責他人
不如多花點時間去做做公益
舊 2004-10-20, 09:55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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