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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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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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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會胡扯,什麼要禁注音文就順便禁英文、其它語文跟 ASCII 圖像,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還在這胡扯一堆,舉台語跟口語作啥?討論區用的是聲音討論還是文字討論,中華民國台灣人民使用的是繁體中文!

至於舉什麼英文、日文或是其它語文,那都是完整並且正確有意義的文字,你即便不認得也可以查得出來是什麼意思,但是注音文並不是這樣,它不是完整的文字,只是一種發音轉化字,還會一音轉多字,要正確識別注音文必須要看前後字句,再按照字句整體意思去解讀出來,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當然會對識字造成問題,還什麼沒有差別,詭辯!這也就是為何一段文字裡注音文的數量一多,看得人就覺得煩!因為無法直接取得文字意思,還要花時間去解讀它。

還有人舉出 ASCII 作的圖像跟英文參雜為例,這更好笑,文字跟圖像本來就不是相同的認知解讀,文字有固定格式需要學習辯認,圖像沒有特定格式不需教導識得,日本人最喜歡用 ASCII 畫東西,但是你不需要懂日文,就能從對方畫得 ASCII 圖體會到表達涵意。而錯誤自創的英文參雜本來就不好,但是它至少是獨立的認知意義,看過一次就能對應到,這跟要看前後文的注音文又不一樣。說穿了,如果是常用句子用ㄉ代表的,用ㄌ代表了,一點點注音文大家忍一忍就過去,但不代表這是正確且應該的用法。

再來,提案禁止注音文不是荒謬,會認為荒謬的人才最荒謬,自由言論時代,愛打注音文當然可以打,即便要打亞利安星球文字也沒人敢說不行,但是在團體裡,其他成員可以提出自己的不贊同意見,至於要不要禁止,要怎麼實行,有沒有配套,那是管理決策者的事情,不需要事先大聲喊荒謬,這才是最荒謬,還有舉許純美的例子,是徹底的引喻失當,天賦人權跟團體版規是兩回事,先自己弄清楚點。

此外,什麼叫做文法,就是文句的基本結構規則,文法不會改,沒有什麼新一代的文法,只有新一代的用法,注音文也不叫作新的文法,最多可稱奇怪的用法,像是樓上也有人在中文句子裡夾英文字,這跟注音文是一樣意思,這種用法容易造成閱讀困擾,一樣會被批評。

最後,我個人認為要不要禁止注音文,建議管理者辦理投票,民主時代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明確規定不使用注音文),多數尊重少數(微量使用就多容忍一點)。
舊 2004-10-19, 06:4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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