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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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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引用:
作者Proof
我個人認為的確有鞭刑存在的必要 人性實在太賤了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再犯就是罪大惡極
強姦罪者最好去勢 偷竊者最好剁手指 .....等等
要不然抓去關個幾年 陪個幾十萬 真的有用嗎?

人性本惡.....支持!! 不要太恐怖剁手指 去勢永久傷害等等就好了~
舊 2004-10-16, 03:4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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