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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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以後想參加選舉的乾脆就用鞭刑當作參加資格好了
最低的5下,職位愈高的愈多下
我相信若真有想為民服務的熱忱,這點苦應該能受的了吧
然後為了避免因為擁有權利而腐敗
所以在職期間每半年受一次與其職位相當的鞭數當作警惕
一但在職期間發現瀆職的事就是20下起跳
另外乾脆再加一像強姦施暴者,於"公開場合"以化學方法閹割掉,以示警惕
反正現在人就是犯賤,一定要有法規來管才管的動
最好連闖紅燈或沒戴安全帽也加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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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我有一對翅膀,
我要在天空自在的飛翔
我有翅膀嗎?我沒有翅膀那我便不能飛翔嗎?
不,我依然能夠飛翔
只是 帶我飛翔的不是翅膀,而是我愛幻想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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