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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of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57
我個人認為的確有鞭刑存在的必要 人性實在太賤了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再犯就是罪大惡極
強姦罪者最好去勢 偷竊者最好剁手指 .....等等
要不然抓去關個幾年 陪個幾十萬 真的有用嗎?
舊 2004-10-16, 12:2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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