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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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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院否決「誘導他人侵權法案」

美參院否決「誘導他人侵權法案」
MP3隨身聽、檔案交換服務網站鬆口氣
(國際新聞中心林慶煇/綜合外電)2004/10/12

據路透(Reuters)消息,美國參議院日前否決一項極具爭議性的「誘導法案」(Induce Act),該法案擬對提供可供他人播放侵權音樂軟體的數位隨身聽供應商,以及檔案交換服務網站,以誘導他人侵權的名義治罪。

報導指出,美參議會司法委員會在美國時間10月7日晚間否決此法案,法案連進參議會討論的機會都沒有。此一法案被暱稱為誘導法案,代表影音出版業的美國錄音工程師協會(RIAA)亟望推動此法案,但事前許多法界人士都不認為此法案能夠通過。

法案尤其受到生產消費性電子產品的廠商注意,首當其衝的是生產MP3隨身聽的業者,包括蘋果(Apple)及戴爾(Dell)等;誘導法案的原意是廠商若生產、提供可能誘導用戶複製第三者擁有版權的檔案或音樂,即可能違法。提供檔案交換服務的業者也是最可能被依此法案起訴的業者。

但此法案無限上綱的程度太明顯,舉例而言;日前美國上訴法院才駁回一宗唱片業者控告檔案交換服務業者Grokster及StreamCast的案件,美國第九迴巡法院認為,兩業者雖都提供檔案交換服務,但方式不像Napster一樣,在伺服器上載有檔案的名稱,因此網路不會知道用戶上傳的檔案是否侵權,不應與Napster等業者一視同仁。

儘管參院否決誘導法案,但參院及眾議院均通過了加重侵權者刑罰的法案,未來若複製超過1,000首歌曲者,可處有期徒刑;而美國聯邦檢查官要起訴此類嫌犯時,所需證據亦不必像刑事案件一般周密,比照民事案件即可。而在電影院內私自拍攝電影販售,或在電影上映前即出售盜版電影者,最重可能求處10年有期徒刑。
     
      
舊 2004-10-15, 03:00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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