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我聽過最倒因為果的謬論~
法治國家任何人沒權力去打另一個人,就算你"認為"他作了什麼錯事也算是動用私刑
很多家長的觀念不對,老師沒有起帶頭作用反而認定"有人支持我我就是對的"??助紂為虐
在美國哪小學老師敢公然在台上打另一個學生,該老師和學校包準被家長告到脫褲子
解聘是預設的;民刑事訴訟要怎麼判再看,如果拿東西打還可以告重傷害
台下其他學生也立刻被送去心理輔導。
還轉班咧~一班會體罰一班不會體罰,任君挑選是吧,簡直莫名其妙~還理直氣壯
媒體有時也許誇大,但很多事不靠媒體監督踢爆,要靠誰???
大家粉飾太平姑息養奸,裝沒事???事實也證明很多事情一爆出來政府才去查
這些老師從小就灌輸小孩用暴力解決問題!!我看要說社會亂源,還排名媒體之前吧!
還好你沒唸師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