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ischo
好吧! 夜郎先生,通姦無罪論您贏了,祝您的老婆將來出軌愉快!
(您只從法律去看,忽略了道德面,我想這就是人與禽X的不同吧!)
您反對體罰,卻認同外遇?!!!您果非凡人,道德標準有其獨到之處!
被打的學生所犯何罪???
被體罰的學生,沒有犯罪,所以不施以鞭刑,僅以適度的體罰作為制約手段來矯正之...別模糊焦點喔!
(何謂制約?您應該懂吧!否則我真懷疑您自稱熟悉心理學.....)
國家當然沒有賦予老師體罰權,相反的,絕對禁止!
這前面我就提過了,因此我也提到我不須為體罰合理化!,(您也幫幫忙,您要引文也先看清楚內容,不要一味地只想講自己的,自誇您多會辯論,鬼才相信!)
我是站在一個家長的立場,認同老師適度體罰,而不知您站在什麼立場呢?人權嗎?我不相信!!!
知道我為什麼那麼肯定嗎?不知道網友們是否也想知道?
請點swiss ymir兄的ID,看看他隱藏的簽名檔,即可一窺全豹!!!!!(其實他的大頭照也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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