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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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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lioushen
小心 , 即日起 , 路邊劃有紅色標誌 , 禁止臨停的地方 , 將不再以勸離的方式 ,
即使車上有人 , 都直接由員警照相告發 , 各位駕駛人 , 小心你的荷包了 ....

不過交通大執法 似乎都是台北市的事情,我們中部歷經幾次交通大執法
交通還不是一樣亂,讓人根本沒感覺有 交通大執法 這件事.
 
舊 2004-10-14, 03:1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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