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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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vi
前幾天晚上無淵無故被警察來下來
那警察硬說我闖紅燈
我明明就沒闖
他說我在第一個路口就闖了
但是他隔兩個路口才攔我下來
若他開我一張500的罰單我還可以接受
但是闖紅燈一張要1800
天啊!!!我是個窮學生
無故了1800心理真是%#^%^%#@#$
我想去訴願~但又無評無據應該會敗訴
若不想罰錢就得押駕照~但是要押3個月
我之前是住台北市~已經搬到台北縣很久啦
但是他罰單上還是寫我台北市的舊地址
那這樣這張罰單還算數嗎
還是大大們有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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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 第一個路口闖,應該要再第一個路口攔下來吧 ...
去申訴看看.....就說警察看錯人開錯單好了,唉....節哀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