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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6
引用:
作者iopiop
大家有沒有想過,讓學生或家長每季或每學期為老師打分數,就像公司裡的季考評一樣,主管佔40%,自己評30%,同事評30% ;教評會40%,老師自評30,學生或家長30% . 我想這樣應該滿公平的吧.


這一招在台灣是爛招
保證打起來,到時又黑函滿天飛
舊 2004-10-13, 03:57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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