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rischo
您還沒回答是誰教您支持外遇的問題....
我是兩個小孩的家長,我也認為該適度的體罰,
至於您........等您當了家長再談吧!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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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要鞭屍舊主題談外遇,我看這裡不是適合的地方
真要講我看全台灣沒幾個人辯得贏我,無巧不巧我以前就做過這個專題研討,當反方
我可以從生物演化觀點講到兩性心理學、法學原理,2天2夜也講不完
事實也證明世界上主要大國都早已沒有通姦罪或是排除刑法之外~
至於體罰根本沒有何謂"適度",私刑就是私刑,想當老師的人結果人權觀念還停留19世紀
像以前人認為男人有權打老婆一樣
新加坡鞭刑則是很差的比喻,人不人道先撇開不談
至少受刑人是經國家審判後犯了罪的人,由法律賦以公權力的人來執行
試問被打的學生所犯何罪???
國家有無賦予公權力給老師行刑權??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