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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工商時報
中華電信工會:團體協約未簽前 民營化進程免談
何伯陽/台北報導
針對中華電信計劃在明年二月底前完成民營化作業,中華電信工會表示,立法院三次主決議都要求中華需和工會協商並簽妥團體協約後,才能釋股。不過,現今行政院的作為顯然凌駕立法院之上,加上明年二月中華將再辦理優退優離,屆時完成釋股頗有箭在弦上的味道,工會計劃十九日赴立法院陳情抗議。
中華電信工會指出,為了保障員工權益,工會四處陳情,至今立法院總共通過三項主決議,包括要求中華電信在赴美發行存託釋憑證(ADR)前,必須先在國內進行十次全民釋股;行政院自訂的公股釋管理和處份辦法需送立院審核後,才可釋出公股;以及中華電信在和工會達成協議,並簽訂團體協約前,政府應暫緩所有任何釋股動作。
立院的主決議言猶在耳,不過中華卻計劃在二月底前完成釋股,為此工會近來幾次和行政院官員和立委溝通,發現相關人士也一改過去婉轉的溝通態度,直言釋股是為解決政府財政困境,顯示當局在明年二月底前完成釋股作業的決心甚堅。
另外,中華電信在上週也已行文交通部,計劃在二月一日展開另一波優退優離計劃,粗估符合工作滿二十五年或是年齡超過五十五歲優退條件萬員工數,大約有一萬四千人左右,申請者可取得六加一個月的優退獎金,並申請支領月退俸。一旦中華在二月完成釋股民營化,將引爆歷來最大一波的員工離退潮。
為了保障公營事業員工權益和立場,中華電信工會已協同全國產業總工會(全產總)十九日到立法院陳情,主要訴求三點,要求政府的民營化政策應和全產總協商,在協商未獲共識前,應暫緩釋股,以保障中華、台電和中油等公營事業員工權益。另外,政府也應責成國營事業在民營化前,先和工會簽訂國營團體協約,並尊重國營事業的企業化經營,減少行政干預。
對於中華電信規劃二月底完成釋股民營化,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強調,只是評估在公司股價最好的時候,適時引進外資,實際決策是由政府綜合考量,個人不便多發表意見。另外,中華規劃明年二月再辦理一次優退優離,賀陳旦則表示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