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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gGod
轉貼一個我朋友的說法
不能這樣講.當你對某女人好的時候
他如果相對給你些"好處",也許感覺上的 也許精神上 也許肉體上或者其他.
就算他不愛你 利用你,可是你在那個時候 也會開心
你也不能怪她,重點是你"賺到開心".
你賺到開心就不能怪人家利用你
反過來說,
要是你連"開心"都沒賺到,那你怎麼可能去花錢?
所以這道理一想便之.
就好像去酒店喝酒,你花錢 買開心,離開了之後,你就不能怪他說:
"幹 我花2萬多你不給我上"
因為你花錢的時候是開心的,你已經跟他交換開心了.
不可能說2萬買到多少東西 又多要求贈品.
這樣就是錯誤.
我覺得一般人都會有這種想法.
我被你利用 所以是你挫.
其實你要想想 被利用的人 有分兩種
一種是真的不知道被利用
一種是明知道被利用還去
可是 其實絕大部分的人 都是後者
你既然知道對方利用你 你還去投資
那除了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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