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fox讚啦…
Logo也夠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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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的優勢是…能顯示絕大多數的網頁,而且支援一些特效,
但是違背了公定的規格。
簡單的例子來說(當然真實程式碼會有所出入…)
大家約定好要讓電腦顯示藍色背景要打:
background_color==blue
但是IE卻把條件改寬鬆了,設計師不小心打成:
background_color=blue
也能顯示之類的。
不然就像我在物件前面加上一個<jump>,
那個物件就可以有跳動效果…
而這卻不在大家約定好的語法中。
Mozilla/Firefox堅持只要設計師打錯,就顯示錯誤。
只要不是公認的語法,就無法支援。
這是mozilla/Firefox的錯嗎?…
我想,就像紅燈行,綠燈停,保持距離不超速的人卻會被其他駕駛人厭惡一樣吧…
劣幣驅逐良幣…
人家免費研發這些軟體提供大家不同的選擇,
再怎麼樣也應該是鼓勵而非一味排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