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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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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81
兩造因口角互毆,後方出手者可主張正當防衛,你反而要讓攝影機證明是他先動手跟激你才造成互毆的狀況,然而能不能主張成功還得看情況跟法官判斷,我不是在鼓勵你,但你可多去查查傷害罪的法條跟判例。
舊 2004-10-09, 11:4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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