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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40
Junior Member
 
NV-4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52
引用:
作者惡蟲
很抱歉直接用您的名字來來舉例。

但是這麼做的用意是在強調,您的法律觀念錯的離譜。如果真的照您的意思去實行,台灣並不能變得更好,反而會更糟,而且糟到難以忍受、無法生存的地步。對於司法相關事務,許多人缺乏正確判斷的基本常識,而流於太過主觀、情緒化的反應,對問題並沒有幫助,反而可能加深一般人對司法的誤解。

希望您多理解一些再來討論。


"很抱歉直接用您的名字來來舉例" 無所謂,我不在乎!!

每一個人都有主觀意識,你喜歡的的我未必喜歡,而我喜歡的你不以為然,這些都很正常!!

大家都只是在隨意說說無傷大雅,"吐痰槍斃"只是一種強調事態的比較強烈的說法
真的這麼做當然會人心惶惶,但如果用常識判斷"可能嗎??"

但大家是否感覺台灣越來越亂了呢???是否感覺很多人的自由已嚴重危害到你自身的自由呢??
所以我說的重點是"亂世用重典"方可阻止這些想動歪腦筋的蠢蛋

法律的實務非你我說了算的,只掌控在極少數的幾個人手上(與1800萬比較)
所以我再懂法律也沒有用,因為台灣的法律是"自由心證"的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上訴再多沒錢就少囉囌(親身體會)
也許您很懂法律的邏輯,但我想我的律師團應該也跟你差不多吧!!
最後還是花錢消災,因為不然能怎樣

所以司法是什麼??只能說有太多人在玩法吧!!
如果我的法官也像你一樣正直,那我早發財了而不是花錢了事了
舊 2004-10-08, 06:0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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