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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m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
引用:
作者darksnow
前幾天不是才有個xx之狼,本來被抓到好像判死刑後來變無期,然後表現良好又考到大學,
就假釋出來了,結果又犯案.................


在某些國家不是有所謂的"三振條款"嗎?
犯案三次就一律終生監禁
我覺得很棒啊...
舊 2004-10-07, 06:2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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