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濫發垃圾郵件 一封要賠兩千...
瀏覽單個文章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
聯合新聞網
NCC籌備處昨天表示,由於垃圾郵件被害人不易舉證,損害金額也難估算,草案中放寬標準,一般民眾或ISP業者請求民事賠償時,不需提損害證明,法院可依據每封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裁定賠償金額。若是同一封垃圾郵件,最高賠償總金額不得超過
兩千萬元
。
兩千萬...是我看錯嗎?
--
現在是怎樣?
靠抓****信來賺錢?
2004-10-07, 04:43 PM #
2
雲影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雲影
查詢雲影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雲影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