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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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zwingli
有沒有法律制定,不可妨礙資訊科技發展的條文啊,(希望修憲時能多這一條)
這種情況真的很像以前,
例:以前台灣使用錄影帶來看電影,當時中國大陸很少人會有一台可以播放錄影帶之機器,
(那時心想中國大陸怎麼那麼落後啊),後來vcd問世後,大家都用vcd來看電影,
但是中國大陸卻直接跳過了錄影帶的時代,直接升級到vcd時代,
現在想起來,發現一個定律(in tw),那就是,雖然別人有最新且超好用又便宜的東西,
但是一些奸商為了賺錢把新又便宜的東西給先擋住,(不給賣,要不然就超貴,買不起)
只想告訴那些掌權的人,你的思想跟做風都很自閉,不敢接受外來的事物,
這沒什麼好害怕的,有競爭才有創新,如果在不斷的自閉下去,有一天一定會自食惡果,
被推翻的日子有一天一定會到來,各位大大因應知道我說的是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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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請一間"台灣電信",說要對抗萬惡的中華電信
然後說"不用光纖就是不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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