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光華去..
結果卻聽到了高分貝的爭吵..
德X老闆,在和顧客"爭論"液晶亮點的事情
顧客:我昨天跟貴電買的液晶螢幕MO"XX",回去發現有亮點,
我想換一台新的。
老闆:亮點數在三點以下,國際上各處都認定是良品,所以不能
換,除非貼錢換更好的。
顧客:我昨天請你當場測給我看,你說不行,現在有問題,而且
我是昨天跟貴店購買的,不滿七天,有瑕疵就可以更換。
老闆:就跟妳說三點以下是良品,昨天妳能接受說法,為什麼今
天又反悔<======(這句有點聽

不懂)
接下來激烈的爭吵開始了.....
當然最後在老闆高分貝的怒吼下,退錢給那位小姐....
我想問的是,難道買新的液晶螢幕,如遇到有三點以下的亮點,真
得要自認倒楣嗎?然而又不能當場測試,真這是頭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