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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茫茫人海
文章: 47
http://board.get.com.tw/lawyer/board/board/show.ASP
在這裡有詳細的討論(不會做連結請善心人士指導)

這篇在PCDVD出現四次了
第一次在這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s=&threadid=336494
只是標題用的不好造成搜尋不易


小弟的觀感是開車的人並無刑事責任
若單看大安分局報告意旨略則對開車者完全不利
但證據研判騎機車的人超速並闖紅燈(影片所說兩造搶黃燈有誤)
就社會觀點死者較可憐
開車者道義上應負民事責任賠償
而無照應該要比有照賠更多


在高點的討論有言
若換做有照開車結果也是一樣(因為騎機車者超速並闖紅燈)
乍看之下似乎沒錯
卻忽略基本道理:無照之人本就不可以開車上路
此種更改已存在的事實情況之假設性論調絕不可取
舊 2004-10-01, 12:19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onardo離線中